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浙江德清)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来源: | 作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 2024-02-29 | 144 次浏览 | 分享到: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支持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浙江德清)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政办发〔2024〕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高水平建设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浙江德清),加快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应用深化,构筑全省车联网应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浙江经验,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构建车联网产业科技创新体系

(一)建设高能级创新载体。支持莫干山地信实验室、国家测绘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分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围绕开放统一的车路云架构、车载智能化网联化融合、路侧通信—感知—计算一体化、分层解耦云控基础平台等重要环节和应用领域,组织开展研发攻关。(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和德清县政府。以下工作均需湖州市和德清县政府推进落实,不再列出。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进关键技术攻关。将车联网关键技术攻关列入省重大科技计划,支持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浙江德清)内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相关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车规级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机器视觉、高精度定位、无线通信等车端技术研发;多传感器融合感知算法、高性能边缘计算平台等路侧技术研发;多模融合通信、切片与超可靠低延时通信(URLLC)5G车联网等网络技术研发;基础功能组件与相关领域特定标准件等平台技术研发;高精度动态地图等地理信息技术研发。加强车联网领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

(三)推动产学研用深度合作。支持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浙江德清)内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进“路—云—网—图”基础设施以及测试场、实验室等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联合开展研发、测试、应用。落实国家与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支持政策,提高公共服务平台使用效益,推进项目创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广车联网创新产品和创新场景。(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二、加快车联网产业发展

(一)打造车联智造产业平台。支持并指导德清县申报“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聚焦北斗地信、车联网、智能交通装备等打造车联智造产业创新发展平台。支持引入国内外创业创新团队和车联网领域行业标杆企业落地德清县,加强对申报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的指导。(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二)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推进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技术成果产业化及规模化应用。重点支持智能传感器设备、车载计算平台与操作系统、电子电气架构平台、边缘计算单元、蜂窝车联网(C-V2X)通信单元、基础云控平台等核心产品产业化。(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三)加大产业基金支持力度。支持设立“地理信息+”产业基金,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车联网建设和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金融控股公司)

(四)共建车联网产业创新生态。构建开放合作良好生态,促进全省车联网产业创新发展,定期发布省级车联网产业发展报告。加强高校人工智能领域交叉学科建设,增设车联网、自动驾驶等相关专业,培养一批专业人才。(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教育厅)

三、强化车联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一)强化测试运营资质能力建设。提升建设德清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及开放区域,支持打造省级智能网联测试基地,争创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封闭场地测试基地。推进测试运营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建立互认机制。在符合国家有关公开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规定的情况下,依法依规进行公开道路测试或示范应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经信厅、省公安厅)

(二)推动检测认证机构建设。支持德清县联合国内外知名检测机构,建设智能网联汽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并积极争创国家中心。支持在德清县设立省级车联网无线电设备检测机构,建立无线电设备检测标准,争创国家级车联网无线电设备检测中心。支持德清县继续申请车联网试验频率使用权。(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

(三)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地图服务。支持德清县推进高精地图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技术成果产业化,在确保地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探索高精地图动态获取、更新、处理、传输的途径和方式。以德清县为试点,搭建高精地图数字孪生平台,按照数据动态更新、实时感知、安全保障的要求,建立完善高精地图数据闭环管理与开放应用制度,并组织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四)开展车联网数据开发和利用。支持德清县围绕车联网发展需求,牵头建立车联网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聚焦车联网应用场景,推进数据融合开发利用,建立完善数据运营机制。(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委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

四、推动车联网深化应用

(一)提高C-V2X车端渗透率。完善促进汽车智能化、网联化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引导省内车企研发具有C-V2X直连通信功能的车型,并为相关车型在德清县进行测试、首发、销售提供便利化服务。鼓励存量车辆后装具有C-V2X直连通信功能的设备,提高车端渗透率。(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探索扩大道路测试和应用范围。支持德清县扩大路段测试范围,在省交通集团测试场(杭州绕城西复线莫干山至舞阳K15+000—K26+140约11公里路段)区域探索高速公路测试模式,并向社会公开。支持德清县与省交通集团智慧研究院共同研究车、路、通信交互机理,推进省交通集团测试场路段车联网改造工程,开展车路协同、自动驾驶等测试应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交通集团)

(三)鼓励优秀应用落地推广。引导各地开放公共资源和应用场景,按照国家有关示范应用的规定,在公共交通服务、城市管理、物流配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服务等领域开展示范场景应用,支持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浙江德清)内车联网企业参与场景建设与示范运营。(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四)提升车联网标准化水平。支持德清县深度参与车联网领域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以浙江省地理信息+车联网产业技术联盟为基础,争取建设智能网联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针对通用规范、产品与技术应用等领域开展标准制定,推动车联网领域标准创新。(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

(五)创新车联网保险产品。指导省内相关保险机构根据车联网领域的风险保障需求特点,从知识产权保护、财产责任、信用保证等方面加大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为车联网技术推广提供保险支持。(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五、建立完善保障机制

(一)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在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推进全省车联网产业发展,协调解决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浙江德清)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湖州市要加强协调服务,加大对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浙江德清)建设的支持力度。德清县要落实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浙江德清)建设主体责任,对照建设目标,按年度明确重点工作和改革突破事项,持续深化政策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康可持续的建设和运营模式,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二)规范车联网发展。根据国家政策、相关标准和技术发展情况,细化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道路测试、数据运营、示范应用、商业化推广等管理程序。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德清县先行先试,开展高速、主驾无人、无人低速车上路测试等前沿性创新试点,探索推进商业化运营。(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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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浙江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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